中国水污染处罚力度加大将倒逼企业节水技术改造
发布时间:2018-08-24来源:镇江水卫士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举标志着中国水污染处罚力度将加大,同时预示着企业节水改造需求的提升。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指出,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尤其是2015年“水十条”发布以来,我国的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今年1-9月份,全国有监测数据的1922个监测断面中,1351个水质是Ⅲ类以上,占70.3%,同比增加4%;166个是劣Ⅴ类,占总数的8.6%,同比减少1.2%。
尽管我国的水环境不断改善,但和不断增长的环境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水污染防治法执行过程中,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同时,我国在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着末端控制污染为主、源头预防不够;流域管理上“条块分割”、区域管理上“城乡分割”、同一流域水源功能管理上“部门分割”的“九龙治水”现象。
据悉,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审议通过后,先后于1996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在标准规划、监督管理、工业和城镇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措施,深化了水污染防治工作。
全国人大于2015年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列入立法计划。此次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筹协调,系统考虑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地表水与地下水并重,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等多种手段。
针对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草案提出,着重强化地方责任,完善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区域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等制度,加严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的处罚力度。
对违法排污企业而言,可能面临更高的罚金。现行法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除限期拆除外,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草案将把罚金提高到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同时,草案强调理顺和协调水污染防治监管制度体系,将推行排污许可制并确立其核心地位,完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作为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手段,加强其与水环境质量目标的衔接。
草案强化落实各方责任,将通过加大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评估和追责力度,推动社会和公众全面参与,共同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同时,水污染处罚力度的加大也必将倒逼一些高耗水的企事业单位通合同节水管理进行节水技术改造,以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内容来自网络)